10/17 (四) 的大師講堂,SIC 永續影響力投資很榮幸邀請到東南亞首家獲得 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 (PRI) 獎--Bintang Capital Partners 的創辦人暨執行長 Johan Rozali-Wathooth,以Bintang 為案例,結合自身的觀察與洞見,深入探討如何透過影響力投資,建立企業與投資者雙贏的夥伴關係、並透過 B Corp 認證等工具衡量影響力,為孩子創造正向遺產也為投資者賺取回報。
▍Bintang 與影響力投資的力量
全球影響力投資資本總額已超過 3.5 兆美元,各國的機構投資者面臨來自利益關係人要求優先考慮責任投資的壓力。各國政府也積極鼓勵責任投資的增長與發展,以解決氣候變遷、財富和性別不平等等社會問題。Johan 期望透過 Bintang Capital Partners「投資於影響力和創新」的理念,重燃「夢想」的力量,鼓勵企業家運用想像力和創新能力解決社會問題,並提供卓越的解決方案。在減緩氣候變化、改善人們生活的同時,也為投資者創造豐厚的回報。
▍募資的關鍵因素與思考
談及影響力投資者在募資過程中需注意的事項,Johan 認為有三個關鍵因素。
意向性:明確的行動——所採取的項目或倡議是為了創造影響力。
附加性:證明項目或倡議與所創造的影響力之間存在直接關聯。
可衡量性:創造的影響力可被量化。
此外,企業家需深入理解投資者面臨的挑戰,包括市場障礙、監管和政策限制、融資方式、影響力衡量與 ESG 專業人才等問題。這些挑戰對企業而言是精準定位業務的機會,能更有效的吸引影響力投資者的資金。Johan 也強調,企業家在尋求影響力資本時, 應進行「自我反思」:影響力之於你的企業是否重要、什麼對你的企業最為重要,同時從「投資者角度」思考其觀點和動機,了解投資者的關注重點,才能確保雙方的商業和影響力目標保持一致,並建立雙贏共好的夥伴關係。
▍Bintang 的策略實踐
以 Bintang Capital Partners 為例,Johan 解釋了 Bintang 如何將聯合國負責任投資原則(UN PRI)的六大原則作為影響力策略的哲學基礎,同時運用 17 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作為投資藍圖。Bintang 採用了九項影響力管理操作原則,將影響力融入投資流程中,並選擇 B Corp 認證作為衡量投資組合公司影響力的基準工具。具體來說,B Corp 的商業影響力評估(BIA)與 ESG 披露指南(SEDG)及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FRS)高度重疊,同時具有國際公認的信譽,能有效結合量化與質化的影響力指標,連結財務表現與影響力實踐。此外,B Corp 的指標具備可比性,Bintang 可透過比較同一產業的不同公司,在 B Corp 的各項指標中設立基準。在過程中,Bintang 也透過「樂高方法」,運用強大的 GP 支持、專業知識及生態系統網絡資源,幫助企業在其影響力旅程中找到可持續發展的策略框架,吸引並啟發企業家。
▍如何製造影響力:變革理論的實踐
當企業與投資者確定合作後,下一步便是共同制定並實踐「變革理論」,以達成共識與目標。變革理論包含投入、活動、產出、結果與影響四個關鍵階段,並遵循「SMART 原則」來確保策略的有效實踐。SMART 原則指的是:具體(Specific)、可衡量(Measurable)、可行(Actionable)、相關/可重複/可靠(Relevant/Repeatable/Reliable)和時間限制(Time-based),這有助於企業與投資者有效落實影響力策略。
▍結語
講座尾聲,Johan 總結了幾個幫助企業更有效地與影響力投資者合作的關鍵點:
明確定義企業的影響力目標。
誠實面對影響力目標與投資者目標的契合度。
清楚了解影響力投資者除了資金之外能為企業帶來的價值。
當存在不確定性時,應在關鍵績效指標(KPI)和目標上與投資者達成一致。
努力實現變革理論中所承諾的各項目標。
談及未來馬來西亞與台灣如何合作,共同構建影響力投資的生態系統,Johan 認為,雙方應將重點放在人員與知識的分享,資金合作將自然而然的在未來發生。他引述 Cliff Pryor 的觀點並指出,十年前台灣的影響力投資生態系統還相對落後,但如今已成為亞洲領先的國家之一,因此馬來西亞在影響力投資方面有很多可以向台灣學習的地方。
誠摯感謝 Johan 今日精彩的分享,以及活水影響力投資、AVPN、B Lab Taiwan 和 TIIA 影響力夥伴們的共同邀請與協助。期望未來能持續與亞洲乃至世界的影響力投資機構交流、接軌,攜手共創更具永續性和正向影響力的社會與投資生態系。